关于举办“茉莉绽放・歌声飞扬” 2026年六合区中小学生合唱节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3-16 14:41:27  浏览次数:936


各中小学: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美育活动育人宗旨和先进文化导向,提升我区中小学生合唱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举办2026年南京市中小学生合唱节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函〔2026〕23号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将举办“茉莉绽放・歌声飞扬”2026年六合区中小学生合唱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茉莉绽放・歌声飞扬

二、活动对象

本次合唱节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区各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校)

三、参赛组别

1.小学分“小学校级组”“班级合唱组”。

2.初高中分“中学校级组”“班级合唱组”。

3.中小学的“校级组”可在校内多个班级遴选优秀合唱队员组队参赛。

4.中小学“班级组”必须为整建制普通教学班级,应由全班学生共同参赛,不得从其它班级调配队员(以班级实际学生数参赛)。

四、参赛规则

按照市赛文件要求:

1.全区各小学需参加“校级组”和“班级组”两个组别的比赛。“班级组”的比赛全部以上报班级合唱视频方式呈现,每支参赛队只要演唱一首作品,提交视频不得在校园以外专业地点录制、且需保持歌唱真实性,不得做音质美化处理。

2.全区中学(初中、高中)可在“校级组”和“班级组”中任选一个组别参赛,中学校级组、班级组都以现场比赛方式呈现,每个组别参赛队需演唱两首作品。

3.“小学校级组”“中学校级组”“中学班级组”将根据合唱节展演活动时间安排组织现场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区赛结果和参加市赛名额,推荐优秀中小学“校级组”“班级组”参加市级比赛。

五、活动安排

本次中小学生合唱节活动贯穿全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学生合唱节安排

1.各校开展活动阶段(3—5月上旬)

2.区级集中展演阶段(5月中下旬)

(二)中学生合唱节安排

1.各校开展活动阶段(9—11月上旬)

2.区级集中展演阶段(11月中下旬)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合唱节的现场比赛各组别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

2.小学班级组以报送合唱视频形式参赛,只设一、二等奖。

七、活动要求

1.各校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合唱节活动,结合“每周一歌”风采展示,制定活动方案,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活泼的校园合唱节活动,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美育氛围。

2.各校应在校级展演的基础上,选拔优秀合唱队(或班级合唱团)参加区级比赛。

3.中小学“校级组”人数在40—60人之间,人数包含指挥和伴奏(伴奏不超过3人、指挥1人),指挥应为本校教师和学生,男生占比不少于20%。班级组合唱队人数不超过50人。中小学“校级组”,中学“班级组”需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参加现场比赛的队伍不得使用伴奏带。

4.合唱节比赛评分要求包括音准节奏、合唱技巧、声部平衡、艺术处理、舞台风貌、整体效果等方面。合唱队演唱作品可在参考歌曲中选取,也可自行挑选(参考歌曲详见附件2)。学校自行选唱歌曲应选择主题健康向上、具有时代特点,适合中小学生不同阶段年龄特点、艺术性及思想性强的合唱曲目(宗教题材歌曲不得参赛)。

5.小学的报名表4月30日前,中学的报名表10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邮箱:1457996632@qq.com。联系人:吕林,电话:19962076496。

6.小学班级组合唱视频请在5月15日前发给教师发展中心张维娜老师,邮箱地址: 759147639@qq.com,联系电话:13372007977。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联系人:李霞,电话:57675009。


附件1:2026年六合区中小学生合唱节比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26年南京市中小学生合唱节参考歌曲目录.docx 

附件3:小学班级合唱视频录制注意事项.docx 


六合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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