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3-26 17:42:40  浏览次数:6728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专校):

为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的安全稳定,充分发挥教育装备对教育教学的支撑作用,根据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关于开展 2024 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区学校教育装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到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

排查的范围:体育器械、室外大型玩具、室外电子屏及各类功能室的设施设备。请各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安全隐患排查点(详见附件 1)逐条排查。

二、排查形式

1.学校自查:4月16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2.区级复查:4月30日前,区教育装备部门组织复查,进一步排查教育装备安全隐患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督促并帮助学校落实整改。

3.市级抽查:5月16日前,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对各校教育装备安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学校安全隐患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这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请各校在排查后及时填写好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安全学校自查情况记录表》,加盖公章后于4月16日前交区教育局技装办,联系人:窦如意,联系电话:57130658。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docx

 

六合区教育局技装办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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