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六合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3〕6号)和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宁教办法规函〔2023〕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至2023年12月7日(周四)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保护和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
(一)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4日(星期一)9:00-10:0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江苏省教育厅和南京市教育局将联合设立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请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教育部宪法晨读活动安排和宪法晨读内容参见附件。
(二)扎实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落实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3〕2号),各中小学要继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伴唱活动。各校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月底前,各校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相关页面首页推送展示。
(四)继续丰富宪法教育活动的形式。各校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学校上好“宪法公开课”,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
四、有关要求
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认真统筹协调,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会同司法、检察等部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活动结束后,请各校认真总结2023年宪法法治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包括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和“宪法宣传周” 主要做法、典型经验等材料(含图片、照片、视频等),于12月9日(星期六)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hjyjfzb@163.com,联系人:吴思雅,电话:57122636。
六合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