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京新华电脑专修学校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和学校名称变更的批复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26 11:11:22  浏览次数:1350


南京新华电脑专修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交主管部门变更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管部门变更的通知》(宁教职社【2011】7号)、南京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宁教规范〔2020〕1号)、《南京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宁教规字〔2024〕1号)等文件规定,经江宁区教育局同意、市教育局备案,六合区教育局实地验收,决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现批复如下:同意南京新华电脑专修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南京市江宁区松岗街7号搬迁到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起大道42号,主管部门由江宁区教育局变更为六合区教育局,你校原名南京新华电脑专修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新华电脑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希望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尽快去相关部门办理其他登记手续,平稳搬迁,规范办学。

特此批复。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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