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六合区第九届初中“汉语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撰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4-11 15:52:54  浏览次数:2419


各初中: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六合区第九届初中“汉语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汉语之星,典耀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

三、活动对象

全区初中教师、学生

四、项目安排

(一)比赛项目:经典诵读、读书演讲、戏剧表演、“汉语之星”、汉语微课

(二)各校参赛要求

1.经典诵读:城区学校上报2个作品,街镇学校上报1个作品,个人诵读作品或集体诵读作品均可。作品长度不超过6分钟,集体诵读作品人数不超过5人,允许通过音乐、服装、道具等丰富、灵活的辅助手段展现诵读内容。

2.读书演讲:城区学校上报2个作品(男女选手各一名),街镇学校上报1个作品。每个作品以一部书为阅读对象(书目须在副标题中呈现),脱稿演讲,时长不超过3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2分钟。

3.戏剧表演:上报1个课本剧编演作品(城区学校必报,街镇学校选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员不超过8人,编剧、导演等人员不超过4人,即剧组总计不超过12人。

4.“汉语之星”:城区学校以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由6名选手组成。

5.汉语微课:教师自愿报名,进行现场微课教学,教学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学内容(课题)自选。

(三)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各校组织开展竞赛活动,选拔参加区级比赛的作品、选手。4月29日开展区级比赛,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校填报《六合区第九届初中“汉语活动周”区级评选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邮箱:424760132@qq.com

五、奖项分配

根据总分,经典诵读、读书演讲、戏剧表演设立一等奖、二等奖;“汉语之星”设立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及个人奖。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教师发展中心邓大鹏,电话:13851575926。


附件一:六合区第九届初中“汉语活动周”区级评选报名表.docx



六合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


录入:办公室    审核:办公室